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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是否能夠在某個領域發光發熱,
當然努力是很重要的!
不過,我真的覺得,天份也是佔有一定的重要性。
 
我自己簡單的分析了一下我自己:
  1. 喜歡文字、喜歡看書,對漫畫沒輒,除了四格漫畫之外,對於那種非規律畫格的漫畫,根本就是欺負人的畫法,因為我總是搞不清楚正確的閱讀順序!
  2. 我有整理文件的天分,在敘述方面,有自己細心的一面。
  3. 我喜歡色彩,有屬於自己的審美觀。
  4. 憑藉「感覺」度日。煮菜靠感覺、與人相處靠感覺、如果我說『我喜歡』,通常沒什麼原因,就只是覺得很喜歡。
  5. 在別人眼中是「好個性」、在家人面前是「好任性」。
  6. 認為「笑容」是與人溝通的第一步。
  7. 喜好分明。喜歡就會很喜歡;討厭,明顯到全世界都會發現。
  8. 喜歡擁抱,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帶來信任與安心的動作。
  9. 漸漸失去買東西的能力,可以為了要不要買一包餅乾考慮快10分鐘。結果最後還是沒買@@
  10. 逛街良伴。電子類、超市類、百貨類...隨和到哪裡都可以逛。
  11. 壓力越大反彈越大,被稱讚會開心搖尾巴。
  12. 不喜歡計較小細節。
  13. 每天要在床上滾一個小時以上才睡得著。
  14. 喜歡拿著傻瓜相機拍照,不過喜歡拍風景勝過自己。
  15. 很容易沒安全感,所以不喜歡一個人。
  16. 沒辦法說謊。(不過我會『不說』!)
  17. 偶爾充當親朋好友的心靈導師。有煩惱可以跟我說唷!^^
  18. 不喜歡擁擠或是音量很大的地方,朋友說我有密閉空間恐懼症。
  19. 通常天黑就會想回家。
  20. 對於別人的情緒狀況很敏銳,但是卻又常因為這樣的敏感個性而受傷。
 
WOW! 原來我是擁有這些特質的人,
不過一個個體當然也不是只有列舉幾點就可以分析完整的。
卻可以讓自己多了解自己一點,
至於我,算是我們一家四口中,比較有藝術天分的人,
雖然我不會畫圖,卻有自己對於美術方面的觀感,
好好珍惜屬於自己的天分,才有機會遇到能有緣人時,得到發揮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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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na 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